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世俱杯sjb官网《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世俱杯sjb官网推免工作细则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世俱杯sjb官网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为2名,候补2名(均以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学业成绩的具体要求: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世俱杯sjb官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且在报名参加推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60分(2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0分(2年有效)。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三、材料审查
 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学院要求于2020年9月30日(周三)17:30前将书面申请交至306办公室滕老师处,同时电子版材料(包含申请书及佐证材料扫描件)发至tjy@hqu.edu.cn。
 书面申请材料:   
 (1)《世俱杯sjb官网2021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纸质版+电子版);
 (2)《世俱杯sjb官网2021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3)课程成绩单(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纸质版+电子版);
 (4)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
 (5)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论文发表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四、综合成绩积分方法
 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组成,满分100分。
 (一)总成绩
 总成绩=学分绩点成绩+综合能力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二)学分绩点成绩
 学分绩点成绩权重80%,绩点值为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平均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权重。
 (三)综合能力成绩
 综合能力成绩权重20%,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参加志愿服务类(Z2)、到国际组织实习类(Z3)、科研成果类(Z4)、竞赛获奖类(Z5)、综合荣誉类(Z6)6大类。
 综合能力成绩=Z1Z4+Z2Z6+Z3Z5。
 
 加分细则:
 1.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和科研成果类(Z4),权重共计4%。
 Z1Z4=(被推荐学生本部分得分之和/同批次学生本部分得分之和的最大值)×100×权重。
 (1)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计5分。本部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加分项目  | 
     论文级别  | 
     加分标准(/篇)  | 
    
    
     学术论文  | 
     SCI收录刊物  | 
     5  | 
    
    
     一类A档  | 
     4.5  | 
    
    
     一类B档  | 
     4  | 
    
    
     二类A档  | 
     3.5  | 
    
    
     二类B档  | 
     3  | 
    
    
     三类A档  | 
     2  | 
    
    
     三类B档  | 
     1.5  | 
    
    
     普通期刊(有正式刊号)  | 
     1  | 
    
   
  
  
 备注:
 ①论文级别认定以科研处最新公布的《世俱杯sjb官网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为准。
 ②论文必须是以世俱杯sjb官网/生物医学学院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作者),见刊分值100%;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分值60%;其余作者分值均为40%。
 ③对于已正式发表的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的复印件,文章录用函需导师签字确认。
 
  
   
    
     加分项目  | 
     获奖等级  | 
     加分标准  | 
    
    
     专利  | 
     授权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加4分  |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发明人加2分  | 
    
   
  
  
 备注:需取得授予专利权并获得专利证书,提供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2.参加志愿服务类(Z2)和综合荣誉类(Z6),权重共计5%。
 Z2Z6=(被推荐学生本部分得分之和/同批次学生本部分得分之和的最大值)×100×权重。
 (1)志愿服务
 
  
   
    
     赛事 级别  | 
     “志愿服务大赛” 获奖等级  | 
     加分标准/项  | 
     “志愿服务项目” 获奖等级  | 
     加分标准/项  | 
    
    
     国赛  | 
     金奖  | 
     5  | 
     示范项目  | 
     3.5  | 
    
    
     银奖  | 
     3.5  | 
        | 
        | 
    
    
     铜奖  | 
     2  | 
        | 
        | 
    
    
     省赛  | 
     金奖  | 
     2  | 
        | 
        | 
    
    
     银奖  | 
     1  | 
        | 
        | 
    
   
  
  
 备注:
 ①每年新增竞赛活动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②属个人项目,按100%加分;属集体项目,排名第一学生按60%加分,其余学生每人按40%加分。
 ③同种类别竞赛不同级别分别计算,就高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年同种类别竞赛不同项目分数不累加,取最高项目加分。
 ④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
 (2)综合荣誉
 
  
   
    
     获奖等级  | 
     加分标准  |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全国五四青年奖章(集体)、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等  | 
     5  | 
    
    
     获省部级荣誉称号:省优秀共青团员、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省“三下乡”先进工作者 福建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等  | 
     3  | 
    
    
     获市级荣誉称号:市优秀共青团员、市优秀共青团干 市五四青年奖章(集体)、厦门市优秀青年等  | 
     2  | 
    
   
  
  
 备注:
 ①奖学金所获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②属个人项目,按100%加分;属集体项目,排名第一学生按60%加分,其余学生每人按40%加分。
 ③同种类别荣誉称号不同级别就高加分,不重复加分。
 
 3. 到国际组织实习类(Z3)和竞赛获奖类(Z5),权重共计11%。
 Z3Z5=(被推荐学生本部分得分之和/同批次学生本部分得分之和的最大值)×100×权重。
 (1)学生参与国际组织实习,计5分。本部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2)竞赛获奖
 
  
   
    
     赛事 级别  | 
     “互联网+” 获奖等级  | 
     加分数/项  | 
     “挑战杯” 获奖等级  | 
     加分标准/项  | 
     “创青春” 获奖等级  | 
     加分数/项  | 
     综合或单项大学生竞赛  | 
     加分数/项  | 
    
    
     国赛  | 
     金奖  | 
     5  | 
     特等奖 (一等奖)  | 
     5  | 
     金奖  | 
     5  | 
     一等奖  | 
     5  | 
    
    
     银奖  | 
     4  | 
     二等奖  | 
     4  | 
     银奖  | 
     4  | 
     二等奖  | 
     4  | 
    
    
     铜奖  | 
     3  | 
     三等奖  | 
     3  | 
     铜奖  | 
     3  | 
     三等奖  | 
     3.5  | 
    
    
     省赛  | 
     金奖  | 
     2.5  | 
     特等奖  | 
     2.5  | 
     金奖  | 
     2.5  | 
     一等奖  | 
     3  | 
    
    
        | 
        | 
     一等奖  | 
     2  | 
        | 
        | 
     二等奖  | 
     2  | 
    
    
     银奖  | 
     2  | 
     二等奖  | 
     1.5  | 
     银奖  | 
     2  | 
     三等奖  | 
     1.5  | 
    
   
  
  
 备注:
 ①属个人项目,按100%加分;属集体项目,排名第一学生按60%加分,其余学生每人按40%加分。
 ②同种类别竞赛不同级别分别计算,就高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年同种类别竞赛不同项目分数不累加,取最高项目加分。
 ③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
 五、其他事宜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由世俱杯sjb官网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2.咨询方式:
 办公电话:0595-22690757,22690010
 QQ:1013762604
  
  
 世俱杯sjb官网       
 2020年9月28日